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首府营商环境问题的重大契机和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责任抓整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呼和浩特市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呼和浩特市委立即通过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全市干部大会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整改落实。市委常委会带头先后召开专项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动员会等,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对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查摆自身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各副组长针对各自负责的整改任务,分别召集相关部门和地区负责同志,采取专题会议研究、实地督导调研等方式推动全市各相关部门、地区压实工作责任。呼和浩特市委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和深刻对照检查,进一步深化了对习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治巡视要求,扎实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切实打造“办事不求人、项目能落地”的首府新形象。
(二)强化调度督导抓整改。呼和浩特市委建立了“十天一调度”工作机制,对全市所有整改单位承担的任务每十天开展一次跟踪问效,推动全市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次深入到问题现场,现场调度、现场推进、现场研究,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同时,委派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纪委等部门组织专班,深入全市各旗县区、各部门开展了多个轮次的实地明察暗访,详细了解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推进整改工作。
(三)强化举一反三抓整改。呼和浩特市委坚持在“改”中“查”、在“查”中“纠”,聚焦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一体化推进同类问题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共开展各类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10多个,彻底解决了一批损害首府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同时,坚持把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优化首府营商环境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堵塞了制度漏洞、补齐了制度短板,为优化首府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强化政务服务抓整改。呼和浩特市委建好用好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类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为进一步推动城市运行规范化、综合管理高效化、群众办事便捷化,市委副书记、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贺海东带队赴上海市、苏州市考察学习先进成功经验,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正在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城市运营“一网统管”工作方案》,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改革工作进行全面规划部署,推动实现城市态势“一屏统揽”,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五)强化转变作风抓整改。呼和浩特市委大力整治首府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推、拖、绕、乱、飘”等作风顽疾,以及思想老套、观念陈旧、吃拿卡要等问题,切实扭转干部作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断推动首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动真碰硬,真抓真改,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正在持续深入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莉霞先后主持召开全市专项巡视整改动员会,全市对标先进转作风、优化环境促发展大会等全市性会议,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专项巡视集中整改期间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批示、开展专题调研,高位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形成全市上下抓整改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于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当天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迅速成立了以王莉霞书记为组长、贺海东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地区为成员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同时,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参照市级层面做法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强化理论武装。2020年以来,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书记专题会、全市干部大会等会议专题研究优化首府营商环境,提高了全市干部对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凝聚了全市思想共识。四是深刻反思反省。市委2月3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及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各类问题清单,认真查摆问题,全力推动整改。目前,查摆出的常委班子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五是强化调度推进。市委建立了每十天一调度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在集中整改期内按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7次。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市委常委会明确了每年至少4次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听取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便民利企9条措施、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切实做到长效长治。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也都建立了定期研究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的制度机制,切实推动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便民利企9条措施,深入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翻身仗90天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推动巡视整改,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搞好服务。2020年,呼和浩特市在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在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中由2019年的倒数第一名提升到2020年的正数第二名。在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呼和浩特市作为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获得信贷”指标提升最快,营商便利度和营商便利化改善分别提升30分和10%以上的城市之一,被邀请作典型经验交流。二是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整改力度,2021年,市委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攻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重点实施了“8个一”专项行动。①召开了一次大会。在今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②出台了一个决定。2021年市“两会”上通过了首个议案,即《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③开展了一次集中审批。把3月确定为“集中审批月”,启动了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活动,梳理了46个项目、涉及509亿元投资额,推行了所有事项均接受群众和企业“好差评”制度,全程接受社会监督。④对接了一批商会企业。集中拜会了一批商会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⑤化解了一批难题。梳理汇总了企业发展面临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生产经营等困难,限期帮助解决。⑥举行了一系列恳谈会。3月15日举行了“温商首府行”恳谈会,3月30日举行了“楚商首府行”恳谈会;3月27日—30日,王莉霞书记带队到北京与大地风景文旅集团、联想等企业对接项目,4月10日—11日,贺海东市长带队到北京召开企业家恳谈会、全国民营500强及重点企业对接座谈会、在京乡贤座谈会,为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夯实基础。⑦兑现了一批政府承诺。市级层面,3月16日召开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承诺兑现大会,就近年来政府招商引资承诺事项未兑现问题,现场向企业诚恳道歉,当场为9家企业、10个招商引资项目兑现资金。旗县区层面,各旗县区均参照市级做法,开展了政府承诺兑现工作。⑧形成了一套有效做法。形成了政企常态化沟通对接、领导干部包联企业、项目定期调度以及代办服务、驻企服务等制度,同时提出,2021年要实现首府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干部作风4个“首起来”,为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对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进行交流研讨。各旗县区、委办局也都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中心组学习会、党组学习会,进行深入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二是市委已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将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必学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印发《2021年度市委巡听旁听工作方案》,编印《巡听旁听工作手册》,组成巡听旁听工作组,以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学习情况作为巡听旁听重点,同步安排理论测试,以听督学,以评促学,每半年对各地各部门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把学情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四是组织市属媒体持续办好“转作风 优环境 勇担当”专栏专题,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我承诺”专题专栏。目前已累计刊播发相关稿件1340余篇,组织市属媒体就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我承诺”主题活动进行集中采访,指导呼和浩特新闻网推出新媒体产品36个,营造了浓厚氛围。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第一时间组织专班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梳理调整,已将考核权重提高至4%;《2020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已全部贯彻了4%的考核权重,并在今后的年度考核工作中保持不变,树立重视政务公开、狠抓政务公开、优化政务公开的鲜明导向。二是把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细则》,完善了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零工作方案》及《关于落实巡视组整改意见完成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零工作的通知》,切实推进专户清零工作。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已于2021年3月18日全部清零。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印发了清退公告,通过向注册地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发函等方式与失联企业取得联系,并进行了上门登记服务;搜集整理注销、破产及涉案查封企业,建立未清退档案,对确实难以退还的保障金,参考自治区住建厅做法,已对接公证处办理了提存公证业务,将资金转交公证处予以退还。三是监督指导建筑业企业依规开设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并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监管各类建筑业企业工资代发专用账户382个,其中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2.91亿元,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替代存储工资保证金的3.485亿元,从制度上杜绝了问题再次出现。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列入预算并已得到批复,同时借鉴湖南长沙等地区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工作。二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已报请市政府,待批准发布后实施。三是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安排》,重点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角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请示汇报,自治区、市两级医保局已约谈2家公司负责人,责令运维商停收了相关技术服务费用。二是要求2家公司测算本企业与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产生医保结算系统技术服务费用。三是自治区医保局已将医保结算系统技术服务费作为专项经费申请列入财政预算统一支付,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各旗县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建运行。截至目前,各旗县区全部完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机构组建与挂牌运行、“三定”规定印发、事项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全部落实。二是针对各旗县区“依申请权力六类事项”进驻比例低的问题,不断加大进驻工作力度。目前,除玉泉区新建大厅正在装修预计6月底投入使用外,其余8个旗县区进驻比例均已达100%,完成了“应进必进”。三是3月14日,王莉霞书记在调研中要求将开发区建成并使用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建设特点鲜明的为企服务中心,切实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要件的函》《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要件的公告》,取消了办理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领域实名制信息平台注册”和“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2项前置条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推动实行了建设工程领域实名制信息平台注册和工资保证金存储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重审批、轻监管”审批事项要件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审批事项和要件进行了精简,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比如,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前置审批事项由190项减少到32项,减少83.16%,调整保留后置审批158项;将企业经营范围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通过审批业务系统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由相应监管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组织机构。调整完善了市级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明确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导考评等工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统筹调度。2021年以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跟踪调度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便民利企九条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有力推动了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市100多个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优化,把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办公室,全部调整到市政府办公室,强化组织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会议对2019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研究,及时完成了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二是加大营商环境考核权重。进一步加大了2020年度考核指标中优化营商环境的考核权重,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引导各旗县区、开发区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扎实开展2020年度考核工作。2020年度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于2021年1月启动,在2月完成了考核,已于5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净地不净”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建立高位协调推进机制、土地储备资金保障机制等,不断推进解决“净地不净”的问题。二是逐宗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类推进7宗土地“净地不净”问题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在全市范围内排查类似问题,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确保整改彻底、解决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政府在形成重大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责任制规定》,坚持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等规定程序外,对重大项目提前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确保项目设计合理、顺利实施。二是及时调整实施前不塔气区块“煤改气”工程,2020年10月全面启动了前不塔气、后不塔气、什兰岱村(以下简称前不塔气区块)“煤改气”改造项目。在“煤改气”工程方面,该区块各类管线已全部铺设完毕,整个区域已安装壁挂炉6143台,安装暖气片6774户,完成通气2254户。在过渡期间燃煤替换方面,切实推进劈柴收缴置换和原煤收缴置换工作,累计购置清洁燃煤2万余吨,发放引燃块约200余万块。同时,启动了前不塔气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提升的5条道路已开工3条,2条断头路已初步贯通,3座漫水桥已全部完成,新建垃圾转运站和公厕已完成选址,集中拆除占用公共地块的违规临建、采光板房153处。三是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综合改造项目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加强用地保障促进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对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关联开发建设土地供应管理提出明确要求,针对祥生集团投资建设“五馆一园”文旅项目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新城区科技城TCL项目解决方案,专人专班加快推动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截至目前,市收储中心正在加快办理TCL模组整机一体化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手续。二是制定印发了《全市产业投资项目手续遗留问题“清零”工作方案》,建立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并联办理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项目手续遗留问题“清零”工作。三是全面梳理了全市历年来已经取得国务院或自治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项目用地,对未落实征地补偿或未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的项目进行盯办落实;对已落实征地补偿的项目,协助用地单位加快推进项目供地手续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同时通过召开媒体见面会、发布倡议书等形式,做好政策的宣贯工作。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使监管有效能。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共享单车联席会议制度》《呼和浩特市共享单车约谈制度》《呼和浩特市共享单车信息共享制度》,完善了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机制,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共享单车科学管理和规范有序发展。三是推进平台建设,使监管有抓手。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局搭建监管平台,与各企业完成数据接口对接工作,相关数据已接入平台,大大提升了监管实效。四是加强源头管控,做好总量调控工作。2021年4月,在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把市区共享单车总量由23万辆调减为16.1万辆。五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区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将企业考核结果作为总量调控及市场进入退出的依据,强化了共享单车从源头准入(事前)、日常监管(事中)到考评(事后)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六是加强执法宣传工作,建立“月度通气会”和“周曝光台”进行宣传和曝光,督促企业落实有关要求并积极整改。七是迅速拆除了和林县2家私自复建的商砼企业,同时组成核查组对和林县商砼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八是深入开展了全市混凝土搅拌站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混凝土搅拌站违法用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0月起开展混凝土搅拌站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拆除98家。九是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关于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混凝土搅拌站清理整治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万锦逸城项目违建问题,2019年已将该项目列入全市房地产遗留项目清单出具了项目规划、用地和规划核实验收的审查意见,已经分2批办理了住宅部分和商住部分的不动产登记证,目前正在有序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手续。二是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调查核实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并在涉事单位开展举一反三工作。三是建立并完善了《行政处罚函告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最大力度助力建设项目手续办理顺畅高效推进。四是督促赛罕区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商砼企业进行彻底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加强日常监管。五是对全市商砼搅拌站开展了专项检查,目前已依法拆除14家。六是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执行了《深入开展全市混凝土搅拌站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做到长治长效。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7日,王莉霞书记专题调研长途客运东站整改工作,要求市各相关部门对客运东站进行系统设计,形成交通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切实把客运东站打造成各种公共交通“零距离”接驳的枢纽式交通客运中心。目前,市城发公司正按要求健全完善东站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消防验收相关问题整改,目前,已通过交通厅行业验收,并由市住建局对剩余综合站务楼地下部分出具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整体项目通过了质量和消防验收。三是积极盘活各类资产,避免闲置浪费,目前,已制定了资产台账,并提出闲置资产短租等计划。四是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项目退出工作方案》,共开设12个退卡退费窗口,截至目前,已退卡11578张。五是对所有公共自行车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盘点完毕并登记造册,将组织实施站点设施设备拆除、清理、入库工作。六是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国道209线呼和浩特市至和林格尔段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权回购协议》,国道209线呼和浩特至和林段公路桃花收费站、南园子收费站于2021年3月29日24时停止收费。目前,桃花收费站、南园子收费站设施已经全部拆除完毕,占用路面已完成铺装,具备了通行条件。七是2020年9月确定了内蒙古公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国信正和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为该项目评估单位,对国道209线呼和浩特至和林段经营性公路经营权回购进行评估。八是经与公路经营企业对接协商,确定了回购价以评估价为准,并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回购。市政府已于2021年3月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国道209线呼和浩特至和林段经营性公路经营权回购事宜,目前已按照回购协议拨付资金。九是2020年10月,通过市交通局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撤站工作进展程度;2021年1月,通过各级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收费站撤站(停止收费)相关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呼和浩特市“城中村”“城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方案》《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总体方案》,明确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和任务分工,按照《共同推动首府精细化建设和治理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住建厅联系,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依据《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建立了日检查、周通报、月排名、季奖惩机制。目前已印发了《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重点对强化旗县区党委、政府和办事处、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进行考核。同时,印发了《2021年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对具体任务事项进行了细化量化。三是加强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在现有2座日处理能力共计为2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场和1座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处理站、1座日处理25吨的分布式餐厨垃圾处理站基础上,2021年计划扩建1座日处理能力300吨的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1座日处理能力7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已分别完成土建工程,项目核准、环评、能评批复和招标,项目选址意见等工作。四是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已利用电视媒体、纸媒、自媒体、直播等形式播放、发布垃圾分类宣传190余条次,垃圾分类宣传短视频在抖音、快手平台发布75条,总播放量212万次。宣传“垃圾分类”短信业务覆盖200万余人,全市商业LED屏受众每日145万人次,电梯电视受众每日150万人次,自治区级电视新闻、市级电视新闻受众每日56万人次,推动群众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五是国家住建部在2020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指出,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流程系统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综合评价得分为60分,在46个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档属“工作成效明显显现”档。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成了《呼和浩特政务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平台新增、修改功能分级审核机制。二是开展全市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事项发布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目前,已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置。三是制定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进窗口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修订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标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行风纪检工作制度》,增设行风监督员和纪检专员,每周对各服务大厅进行巡检,加强了窗口规范化建设。四是印发了《关于对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情况及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各旗县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和企业服务局营商环境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常态化督查检查。五是推动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各专业分厅及各旗县区政务服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和企业服务局全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六是责令赛罕区、托克托县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七是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成果推广,推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截至目前,市四区全部复用新城区精细化梳理成果,各旗县全部复用土左旗精细化梳理成果。八是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切实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行“综窗受理、一次办结”的政务服务模式,落实“前台受理、后台审批、一窗出件”的审批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了规范执法自查自纠行动,对刑事警情未受理情况以及刑事案件未受案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正在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以及重大执法问题线索开展全面自查,发现超期情况立即进行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市公安局全面排查欠款情况,已研究制定了详细还款方案,正在逐项梳理立项、招标、验收等情况,认真完善手续,并商财政部门支付。三是加强政法机关诚信建设,对政法机关没有兑现的企业欠款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分批兑现,切实扭转政法机关公众形象,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四是市检察机关结合“3+2”专项整治行动,梳理发现10个共性问题,提出15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全面反思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经济中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实施意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落实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审慎办理定性存疑的案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质量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区对多家企业的入区协议、合同及历年来优惠政策兑现情况进行了反复梳理,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优惠政策兑现台账》,核实确认了未支付兑现资金。二是完成对利乐、齐鲁、阜丰等企业的走访工作,对企业优惠政策兑现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并建立了兑现档案。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助企纾困 践诺发展”攻坚行动,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兑现企业优惠政策。四是研究制定了《开发区项目入区签约流程》,制定了制式入区合同模板,并结合外地省、市、开发区以及和林新区现行政策,重新修订和充实完善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体系,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进程。五是持续加强调度,继续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会商的工作机制,督促林草部门加快组织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待验收完成后,督促各施工企业尽快提交相关材料,由专业机构加快各标段绿化工程项目合法性审查。六是市委、市政府已作出郑重承诺,给企业承诺的政策必须说到做到,今后决不允许再出现政府部门诚信缺失、承诺政策不兑现等问题,切实打造诚信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置。二是在全市所有窗口服务单位明确了26条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快查快结。三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身监督优势,常态化对窗口服务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汇总,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四是对8处黑加油点进行了查封清理并依法处罚,对已取缔黑加油点跟踪了解没有发现运营现象;开展全市黑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摸排整治全市黑加油站点和非法存储危化品问题,截至目前,共依法依规取缔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的橇装式加油站点81处,进一步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打击取缔黑加油点长效机制的通知》,指导常态化工作。五是对各旗县区及开发区专项资金未能按时拨付的问题,通过调度指导、预算安排以及专项调拨库款等方式,协调各地区及时拨付涉企专项资金。六是针对干部作风拖沓等问题,出台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助力首府营商环境提升优化的五条措施》(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绩全市大排名②实行“四个一批”奖惩罚劣工作机制③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④建立明察暗访机制⑤用足用好关心关爱措施),为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固化、作风飘浮、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和“庸、懒、散、推、拖、绕、乱、飘”等突出问题提供了制度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置。二是加大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并进行了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重要领域、重大节日和关键环节,对纠治“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2021年元旦春节前夕,对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接受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四是和林县制定了《关于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五是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制定印发了市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通知,成立了5个工作组做到定期提醒、督促沟通、对接衔接、梳理汇总,对新调整的市级领导都及时安排了包联民营企业、商协会和个体户。七是进一步完善了每季度一通报的工作机制。2021年第一季度市领导联系个体工商户走访情况、联系民营企业工作走访情况均已梳理完毕,并印发了《关于市级领导联系走访个体工商户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市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情况的通报》。目前,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第一季度已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4个。
整改情况:一是市中院加强“提高合同执行效率”“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执行案件办理,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和涉府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二是开展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执行工作理念落后、执行工作不规范、执行信息化建设滞后、执行队伍管理不严、执行质效不高等问题。三是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对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建立台账,逐案梳理,限期发放;对符合法律规定事由不能及时发放或退款的,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四是制定了《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管理方案》《关于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执行的办法》《关于指定、提级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执行案件财产处置流程》《执行案件流程报批、审批规范(试行)》,有效解决了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和消极执行的问题。
经过5个月的整改落实,呼和浩特市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呼和浩特市委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仍有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持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深化整改。呼和浩特市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习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石泰峰书记对首府提出的重要要求,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具体安排,以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瞄准全国一流,用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出重拳、动真格、求实效,切实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乎首府形象”真正落地落实,为全市“十四五”开局起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呼和浩特市委将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移交的立行立改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和点人点事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长治长效推进整改。呼和浩特市委将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补齐短板,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制度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楼325室;电子邮箱:。
原标题:《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